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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宝鸡籍优秀学子寒假回访母校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  

   浏览次数:    发布日期:2018-01-09

  各学院(系)团工委:

  为展示我校学子风采,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,团委决定开展优秀学子寒假回访母校招生宣传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参加活动对象

  宝鸡籍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。特别鼓励获得奖学金、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和出国留学资格的优秀学生参加。

  二、活动主要形式和内容  

  1.拜访和看望母校老师,汇报大学学习生活、个人成长等情况。

  2.采取经验交流会、报告会、座谈会等形式的活动,与中学生分享高中学习经验、大学学习生活情况、对大学及专业的认识、介绍我校的情况和招生政策等。

  3.向中学生发放学校招生宣传资料,并积极推荐学校网站及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平台,使中学师生及家长更多地关注和了解学校。

  三、时间安排

  1.报名推荐(2018年1月12日前)

  各团工委推荐优秀学生报名参与2018年寒假招生宣传志愿服务队,并将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(附件1)于1月12日下午17:00前报送至团委社会实践部210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shejianbu1165@163.com。

  2.队伍确定及培训(2018年1月13日至1月15日)

  团委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参加活动的名单,并负责对队员进行培训,同时发放宣传材料,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。

  3.活动开展(寒假期间)  

  招生宣传服务队队员具体开展活动。  

  4.上交活动总结    

       参与的队员于2018年3月7日前将招生宣传的总结、实践论文、回访母校反馈表纸质版(附件2)、回访母校中学信息汇总表电子版(附件3)及记录活动的图像资料电子版报送至团委社会实践部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1.各团工委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活动,对队员的活动策划方案进行认真指导,保证活动的效果。已经前期报名参加过2018年寒假招生宣传活动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。

  2.队员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,合理安排活动行程;要对活动过程通过拍照、录制视频等方式进行记录,及时填写回访母校反馈表并由中学填写活动评价和盖章;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撰写总结报告和社会实践论文;要通过各种形式对活动进行积极报道。

  3.为参加活动的所有大学生统一购买保险,提供学校招生宣传折页、书签等招生宣传材料。    4.根据队员有效开展活动中学数、活动开展情况等,按照每所中学300元左右的标准提供活动经费。

  五、考评奖励

  1.本次寒假优秀学子回访母校活动纳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考评体系。

  2.团委根据队员活动策划、活动开展、活动期间报道宣传、活动形式内容以及总结答辩等情况进行考核,评选优秀个人。对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,同时推荐参评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社会实践标兵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刘业兴  郎蕊,联系电话:87092447 87092170

  

  

  校团委

  2018年1月8日